2016年青島市衛(wèi)計委直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試行多元化辦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以及我市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2016年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詳見《2016年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8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0年4月8日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5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計劃表》;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博士崗位采取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個人報名材料的方式,中初級崗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一)博士崗位
應聘人員注明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將個人簡歷、身份證、科研成果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材料(影印件)發(fā)送至電子信箱wsrczp@126.com。各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名單在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島市衛(wèi)生人才網站(http://www.wsrc.cn)公布。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中初級崗位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4月8日09:00—4月11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5月4日09:00—6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4月15日9:00—11:3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青島市市南區(qū)貴州路69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高層次和緊缺專業(yè)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6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6年4月8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或未派遣的報到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4月8日)。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博士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中初級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博士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工作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內容在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島市衛(wèi)生人才網站(http://www.wsrc.cn)上另行通知。
(二)中初級崗位
1.筆試
筆試采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根據專業(yè)不同分為綜合、衛(wèi)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
9:00—11:30 綜合類
14:00—16:30 教育類、衛(wèi)生類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2.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各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方案與筆試成績同步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有關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島市衛(wèi)生人才網站(http://www.wsrc.cn)。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答辯+專業(yè)技能測試(教師崗位采用說課)的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yè)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成績于本場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公布,并于當天在網上公布。
四、成績核算
博士崗位的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中初級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誠信調查
應聘人員考察體檢合格后,實施誠信調查,符合規(guī)定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原始材料,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zhí)行按《青島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面試方案及擬錄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其它信息在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青島市衛(wèi)生人才網站、各招聘單位網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詢電話:0532-82876209、82892016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jiān)督電話:0532-82892012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計劃表》)
附件:2016年青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