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臨港公安分局朱蘆派出所招考巡防隊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臨港公安分局朱蘆派出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防隊員35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或符合條件的大中專畢業(yè)生(特殊人才)優(yōu)先;
3、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口齒清楚,無殘疾、色盲、色弱、重聽、口吃、紋身,雙眼矯正視力在1.0以上,符合應急處突特勤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數量
招聘巡防隊員男性35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目測、現(xiàn)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7月6日—7月15日
報名地點:臨港公安分局朱蘆派出所
聯(lián)系電話:7224765 18354965009 13583970376
(二)現(xiàn)場目測與資格審查
現(xiàn)場目測、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
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士兵需提交退伍證明材料書(以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臨沂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http://www.lylgcyq.gov.cn)下載并如實填寫《臨港公安分局朱蘆派出所招考巡防隊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一份,一寸照片3張)。
四、考試內容和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法律常識以及公安專業(yè)基本知識。筆試成績將統(tǒng)一公布。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職位錄用計劃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計劃聘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報考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考試總成績,有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考核、政審范圍人員。
體能素質測評的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體能素質測評工作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臨沂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http://www.lylgcyq.gov.cn)進行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考核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將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1:1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基本工資每人1600元/月,生活補助每人300元/月,績效工資每人300元/月,繳納社會保險),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優(yōu)先續(xù)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附件:1.報名登記表
2.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