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濱州市檢察院系統(tǒng)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jù)《2023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2023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2023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公告》,現(xiàn)將濱州市檢察院系統(tǒng)2023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3樓306房間(濱州市濱城區(qū)黃河五路387號)
三、資格審查要求
面試人員本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規(guī)定地點提交全部面試資格審查材料。
四、面試提交材料清單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考生應注明是否存在應回避關系;報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的考生(2023屆畢業(yè)生除外)還應注明“本人已仔細閱讀《2023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本人符合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要求”。
考生應在《報名表》上簽字、按捺手印確認信息真實性,并注明聯(lián)系電話。
(三)本人簽字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一并對提交的資格審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四)筆試準考證;
(五)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六)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七)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電子照片3張(與筆試照片同底版);
(八)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等)。
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見報考指南“關于報考條件”第7條)。
其他須另行提交材料的情況
(一)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交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二)在職人員(含現(xiàn)為在職人員的退役軍人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未盡事宜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3年3月23日